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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交行信用卡积分有效期_怎么查询_兑换商城
更新时间:2020-07-29 18:50:00
1、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签账消费,2012年1月1日(含)后每消费人民币1元累积1分,每消费1美元累积7分;2011年12月31日(含)之前,每消费1美元累积8分。(特定类型的交易和特定商户类别的签账消费不可获得积分,详见以下第2条)。交通银行保留不时调整积分计算方法的权利。
2、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1)适用的信用卡章程或领用合约规定的各项利息和手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年费、取现交易手续费、透支利息、滞纳金、超限费,以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2)转账交易、取现交易、部分网上交易*。(*2012年1月1日起,网上美元消费、交通银行积分乐园club.bankcomm.com现金部分消费可累积积分。网上美元消费是指交易代码为网上消费且通过VISA或Mastercard线路交易的消费。)
(3)特定类别的签账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类交易;医院;初级和高等学校;大学、学院、专业学校;慈善和社会服务、非赢利事业;罚款;保释金和债券;纳税;政府服务;使领馆收费;政府贷款;以及下表中所列特定商户类别的签账消费。
(以上信息将根据相关机构增减的商户类型不时做出调整,请以信用卡网站公布信息为准,恕不另行通知)
注:商户类别以商户刷卡POS机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若出现刷卡POS消费商户类别与实际商户类别不符,请咨询商户及收单机构(即该POS机布放银行或者其他机构),除交通银行本身过失造成的积分累积错误外,交通银行按照刷卡POS单显示的商户类型给予积分。
交通银行另行指定的其他项目(将提前在信用卡网站等渠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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