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器说明
个人所得税计算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规定
本个人所得税计算器原理完全按照总局规定,是一款完全免费的符合新税法的税后工资计算器(新版个税和以往税法在算法上大为不同,采用累计按年计税的模式,以往按照月计算的模式将无法适用)。
本个人所得税计算器按五险一金的金额总和计算,如需按五险一金明细计算,请使用:《五险一金计算器》。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介绍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起宣布实行,个税起征点更改为5000元(先前起征额为3500元)。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过渡内,纳税人实际上获得的薪资、薪资个人所得,扣除费用统一性根据5000元/月实行,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说明:
2018年12月21日,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什么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1] 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工资收入5000起征点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案例说明
例如,某公司职员李四:
2019年1月薪15000元;2019年2月薪45000元;2019年3月薪15000元。有个已经上学的孩子,子女教育每个月扣减一千元;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个月一千元;父母亲健在,且是独生子女户,赡养父母开支每个月能够扣减两千元。5险1金每个月交纳3000元。购买满足条件的商业健康险每个月两百元。
2019年1月
应纳税所得额=15000-5000(累计减除费用)-3000(累计专项扣除)-4000(累计专项附加扣除)-200(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800元 应纳税额=2800*3%=84元
2019年2月
应纳税所得额=60000(累计收入)-10000(累计减除费用)-6000(累计专项扣除)-8000(累计专项附加扣除)-400(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35600元 应纳税额=35600*3%=1068-84(已预缴预扣税额)=984元
2019年3月
应纳税所得额=75000(累计收入)-15000(累计基本减除费用)-9000(累计专项扣除)-12000(累计专项附加扣除)-600(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38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