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可以是购房人的首套住房,也可以是第二套住房。当二手房为首套住房时,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当二手房为第二套住房时,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为20%。
二手房商业贷款首付
2016年2月2日,央行发布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 ,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也就是说,非限购城市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30%。
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30%,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则为40%-70%。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
2015年8月31日,中国住建部、财政部与央行发布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融360监测信息显示,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情况如下:
北京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
(1)自2015年6月1日起,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自2015年9月14日起,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上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
(1)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若符合上海市普通住房标准的,参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30%;改善型第二套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则不低于60%。
广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
(1)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深圳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首付
(1)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
(2)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
影响二手房贷款首付的因素
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受到房龄等因素的影响。以杭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为例:
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为二手房,房龄为5年(含)以内且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上的,或房龄为5年以上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政策。